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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县交通局要企业缴10万装监控 企业:交不起

发布日期:2015-04-21 | 来源:阳光报 
核心提示:近日,咸阳市彬县数家煤矿向本报反映,县交通局下发通知,要求配合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缴纳十万元安装视频监控系统,限期缴纳到交通局。部分煤矿企业负责人表示,煤炭市场不景气,许多矿井都在亏损运转,年底的工人工资都发不出来,实在负担不起。


彬县交通局要企业缴10万装监控 企业:交不起


阳光讯 (记者 刘金 文/图)近日,咸阳市彬县数家煤矿向本报反映,县交通局下发通知,要求配合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缴纳十万元安装视频监控系统,限期缴纳到交通局。部分煤矿企业负责人表示,煤炭市场不景气,许多矿井都在亏损运转,年底的工人工资都发不出来,实在负担不起。对此,彬县交通局称,这样做是执行上级文件精神,主要是为了推进科技治超系统体系的建设。


●交通局通知:每套十万 限期缴纳


4月14日,彬县一煤矿主给记者提供的一份盖有彬县交通运输局公章的通知:根据《彬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违法超载超限长效治理工作的通知》(彬政发【2014】09号)文件精神,结合你单位建设实际,你单位需要建设全部源头治超监控视频系统一套,按照2014年12月12日,全县大气污染治理源头治超工作会要求,你单位需要缴纳,源头治超监控视频系统建设资金十万元整,请你单位务必于2014年12月20号之前缴纳到位,同时主动配合源头治超监控视频系统安装维护工作。


●煤矿企业:负担重 交不起


一家煤矿的老板向记者道出了自己的困惑:“我的矿上也收到了交通局的通知,以前情况好的时候,装上几套设备也不算啥;现在情况不一样了,市场不好,矿上处于半停产状态,不交吧,怕得罪了交通部门,交吧,企业真的是负担不起。一个地磅一套,五套就是五十万。”记者走访发现,最多的一家煤矿需要安装八套系统。


●交通局:上级指定的公司


4月15日,彬县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所副所长郭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通知确实是局里发的,我们是根据陕办发(2012)16号、陕交发(2013)57号、陕交运函(2013)104号文件精神推进治超工作。


郭所长告诉记者:“科技治超”工作要推进,如果全部由县财政拿钱,县里负担不起,而且系统建成后,后续宽带、系统维护运营费用都由交通局承担,我们的压力也很大,所以这个费用只能向企业收取。”


近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清理规范涉企收费,“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的大背景下,彬县交通局”发通知“向企业收费的行为,明显与上级精神不符,进一步加重了企业的负担。




责任编辑: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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