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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用天然气降价 西安市区出租车起步价降至8.5元

发布日期:2016-10-11 | 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作者:刘望 
核心提示:从11月1日起西安市区出租汽车每乘次起步价降低0.5元,即日起至11月1日前计价器调表期间新旧两种价格并用。


西安市物价局网站发布的通知。


西部网讯(见习记者 刘望) 今天(10月10日),西安市物价局联合西安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降低市区出租汽车起步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11月1日起西安市区出租汽车每乘次起步价降低0.5元,即日起至11月1日前计价器调表期间新旧两种价格并用。


《通知》中说,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取消天然气调价收入的通知》(陕财办综〔2016〕17号)和《西安市物价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取消天然气调价收入的通知》(市物发〔2016〕102号)文件精神,日前西安市取消了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中0.45元/立方米的价格收入,现行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3.71元/立方米调整为3.26元/立方米。


依据西安市出租汽车运价与燃料(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经西安市政府同意,从2016年11月1日起,市区出租汽车每乘次起步价降低0.5元(不含非用天然气出租车)。


即排气量1.8L(含1.8L)以下车型由现行起步价3公里9元降低至3公里8.5元;排气量1.8L以上车型由现行起步价2公里9元降低至2公里8.5元。


即日起至11月1日前计价器调表期间新旧两种价格并用,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高陵区、周至县、户县、蓝田县出租汽车行业的应对方案由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实际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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