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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5年将实现千万农业人口落户城镇

发布日期:2016-10-11 | 来源:三秦都市报  文晨 
核心提示:10月10日,省长胡和平主持召开省政府第十七次常务会议,研究西咸新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生态保护、价格争议调解等工作。
      本报讯(记者文晨)10月10日,省长胡和平主持召开省政府第十七次常务会议,研究西咸新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生态保护、价格争议调解等工作。

      会议审议通过了《西咸新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会议强调,要紧扣“一带一路”战略主题,结合自贸区和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积极探索适应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大力培育物流、金融、旅游、航空维修等骨干产业。根据方案,西咸新区将在国家批复的2年试点期内,重点建设20个示范性产业和公共服务园区平台,打造10个特色服务贸易出口基地,培育50家有核心竞争力的服务贸易企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要围绕让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安居乐业的目标,以户籍制度改革为突破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通过加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镇功能,在加快中小城市发展的同时大力建设美丽乡村,到2020年累计实现1000万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在更高水平上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

       会议审议通过了《陕西省“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根据规划,我省将全面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不断健全信用法规制度和信用监管奖惩体系,加快全省征信系统建设,不断完善数据共享平台,积极发展联合诚信服务,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

      会议审议通过了《陕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方案根据我省自然地理特征和生态保护需求,综合生态保护红线类型、生态功能重要性评估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将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14类区域纳入全省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总面积7.9万平方公里。

      会议审议通过了《陕西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办法明确了价格争议调解处理的部门职责、调解范围、申请条件及调解程序等内容,使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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