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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吃亏要牢记 警方提醒:租买学区房防“陷阱”

发布日期:2015-05-18 | 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核心提示:热播剧《虎妈猫爸》再次掀起了社会对“学区房”的关注,因为剧集中“虎妈”买了学区房却不能及时给女儿报名上名校的情节令人印象深刻。现实中,学区房一直是广受关注的热议话题,南京鼓楼警方日前结合近期一些有关房产纠纷、购房诈骗方面的警情、案件,提醒广大市民做好防范,吸取“虎妈”的教训,在购买租赁学区房时,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案例二

       说好租一年 半年就被扫地出门
       警示:一定要看两证,别给二房东转租骗钱留机会


       为了让孩子上学近一些,王女士在某小学附近租了一个套间,并一次性支付了包括押金在内的6万元。可租期还没过半年,一天自称是房东的老刘找上门来说要收回房子,这可让王女士傻了眼,她赶紧给租房给自己的张先生打了电话,但张先生一直关机,无法接通。这时房东问是不是一个姓张的转租的,王女士才恍然大悟,原来是被转租的张先生骗了,气愤之下王女士与房东老刘起了争执,老刘限定她一个礼拜内必须搬空。眼看约定时间就要到了,王女士丝毫没有要搬走的意思,老刘一气之下利用王女士上班时间擅自闯入家中将原先放在房屋内的电视、冰箱等设备找人拖走,当晚王女士回到家中见家里一片狼藉非常生气,打电话报警称自己家中被盗,后来民警联系房东后才解开误会。


       ■警方提醒


       本案中,二房东张先生假借房东的名义出租房屋,王女士租房心切没提出看房产证等证件,因过于信任对方造成重大损失。


       1. 租房前,一定要查看两证,确认房子权属及处分权。


       2. 订立租赁合同时,一定要写清租赁时间、金额、违约条款等;双方签字画押后方可交清租金。


       3. 遇到租房纠纷时,双方要本着协商一致的心态解决问题,切忌采取擅闯房屋或是其他极端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案例三

       原房东户口占窝 用不了学区名额急人
       警示:“户口迁出”写进二手房买卖合同最保险


       小李跟着中介看了近半年的学区房,好不容易选中一套,双方交易且过户后,小李准备迁入户口的时候,却发现该房屋里原房东及家属的户口还未迁走,小李无奈只好多次找到房东,经过多次磋商才将原房东的户口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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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情况在上个月南京跨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居住区登记时也出现过多起,一些学生家长为此烦恼不已。一位回鼓楼区登记的家长称,他3月份买了鼓楼区镇江路的房子,有产权证,但是原房主的户口没有迁出,他的户口也就迁不进鼓楼区了。接受媒体采访时,有关工作人员认为这户的学区名额可能被人占用了。“这种情况虽然值得同情,也只能按照实际情况和当年政策来。家长在买房子的时候就应该有预见性,把能不能迁户口搞清楚。”


       ■警方提醒


       针对反映较多的二手房迁户口问题,目前南京出台有“强迁”措施。新户主可向辖区派出所提出申请,派出所在核实情况后,启动强迁程序,向卖方下达《户口动迁告知书》,15日内如不将户口迁走,公安机关将依法把户口迁至社区(村)托管户。不过更好的办法还是事前预防:


       1. 购房者可在完成交易前,约上卖房者带着房产证件前往派出所进行户口查询。


       2. 签订购房合同时,最好附加有关户口迁出的约定,便于购房者尽快将户口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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