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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实施的犯罪女性多受害 法官建议打车拍车尾号

发布日期:2014-10-22 | 来源:法制晚报 


    最高人民法院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7起通过网络实施的侵犯妇女、未成年人等犯罪典型案例,其中6起涉及杀人绑架强奸等暴力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颜茂昆说,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大多具有隐蔽性。由于很多网友身份都是伪造,被害人很难识别,同时网络鱼龙混杂,隐藏着不少犯罪分子。在7起典型案例中,有6起是杀人、绑架、强奸等案例,1起为诈骗。


    颜茂昆说,通过网络实施的案件,受害人大多数是女性。由于女性在身体上处于弱势地位,容易被犯罪分子通过暴力方式控制。案例中,25岁以下被害人有5人,其中2人18岁,1人15岁。受害人还有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单身赴会比较多,有4起案例属于受害人单身去和犯罪分子约会。这类到比较偏僻的地方约会,危险性是很大的。


    对于前段时间频频出现的女大学生打黑车后失联甚至遇害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法官冉容建议,年轻女性上出租车前一定先拍下车尾号,上车后通过手机将司机相貌拍下,及时传给亲友。上车后,通过手机查询导航,看行驶路线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一定要及时向当地公安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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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网络聊天交友,冉容建议,首先要通过聊天内容进行辨识。在聊天过程中多问一些专业问题,针对某件细微事件的看法,来了解对方的人生观、价值观。其次,和网友进行视频聊天时,要及时截图。万一遇到意外情况,警方可以通过图像来分辨犯罪信息。第三,和网友聊天过程中,不要暴露个人隐私信息。第四,和网友见面,一定要选择公众场所,同时最好有朋友陪同。不要选择夜晚出门,见面时用手机开启录音录像,留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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