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应用合法的手段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可是一包工头却采用暴力方式解决劳务纠纷,结果得不偿失。7月27日,略阳警方依法将涉嫌伤害罪的党某刑事拘留,将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人张某等4人行政拘留。
现已查明,今年年初,青海金龙电力有限公司项目部将“酒(泉)—湖(北)800千伏高压线工程”的略阳一标段发包给四川人唐某。7月15日16时许,唐某带领手下的甘肃籍工人党某(男,29岁)和川籍工人张某、彭某和黄某,到该项目部找经理解某讨要工资。双方就支付时间发生分歧,商谈未果。唐某气急之下,强行将解某推上自己的车要将其押走,该项目部司机谢某前来劝解,遭到唐某、张某等人的推搡、殴打;项目部工作人员李某上前劝解时,彭某、黄某、张某等人对其予以围殴,期间,党某手持一铁制手电筒猛击李某的左小臂,致使李某左尺骨远端骨折(后经法医鉴定,其伤构成轻伤二级)。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党某涉嫌伤害罪,警方将其刑事拘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殴打他人的唐某、张某二人被警方各处行政拘留12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彭某、黄某二人被各处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处罚。文海 宏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