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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律师告别与当事人“会见难” 排队只需15分

发布日期:2016-05-18 | 来源:西部网 
核心提示:“近日,西安律师会见难这一痼疾正在‘破冰’。”刚刚会见完犯罪嫌疑人的王晓龙律师颇有感触地说。


西安市看守所律师会见室。


原标题:破冰"会见难" 西安看守所律师会见室两间变九间


    西部网讯(记者 贺桐) “近日,西安律师会见难这一痼疾正在‘破冰’。”刚刚会见完犯罪嫌疑人的王晓龙律师颇有感触地说,“特别感谢西安市看守所,最近我几次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从提出申请到见到当事人,都只用了15分钟左右。再也没有遇到为了会见一次当事人而连续跑好几趟的情况。”


    “以前,我去会见当事人经常看见十几甚至二十几个律师在排队大厅等,一等就是好几个小时,有好多时候等几个小时还见不到当事人,于是就出现了律师早上六、七点到看守所排队等候的情况。现在早上九、十点到这儿都见不到排队的律师了,看到这样的改变,我对自己的工作也更有热情和信心了。”王晓龙律师说。


    为确保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依法保障律师的职业权利和在押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律师会见行为,维护看守所等场所的秩序,西安市司法局和西安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工作规范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的工作。


    规范会见程序 律师会见顺畅有序


    “在西安市公安局的监督管理下,现在我们所已经做到:除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恐怖活动案件、特别重大贿赂案件等三类案件,律师会见其他案件在押人员持“三证”不需要经过许可,随时都可以安排会见。”西安市看守所所长李小林说。


    《关于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工作规范的通知》规范会了见程序,持“三证”便可畅通会见当事人,并为进一步保障律师权利还做了如下规定:律师会见在押人员时,监管场所不监听、不派员在场;监管场所为律师会见存放物品、制作笔录等提供必要的便利;律师可以转递需要由在押人员签字、捺指印的笔录等与关案件有关的材料。这使得律师会见权得到了保障,最终保护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


    “会见时只要向看守所出示律师执业证书、律所证明和委托书,便可轻松拿到会见‘通行证’。西安市看守所已经严格做到了这一点,我前三次去会见当事人,带齐了‘三证’不需要经过许可,很快便见到了我的当事人。”王晓龙律师说。




西安市看守所律师会见室。


    完善硬件设施 会见等候苦尽甘来


    西安市看守所原来设置的律师会见室只有两间,另有一间入所检查室在闲置时充当律师会见室,可以说有两间半,随着新《刑诉法》实施,律师会见的频次明显增加,西安市看守所会见室数量设置与律师会见需求的矛盾愈来愈多,出现了到看守所会见需要排好几个小时长队等候的现象,经常发生律师早上六、七点去排队的情况。为了减少律师排队等候的时间,保障律师的合法权益,西安市看守所积极新增扩建会见室,今年4月初,西安市看守所的律师会见室已经改造成九间,相关办公设施正也在进一步完善。


    “律师在刑事案件侦查阶段的身份明确为辩护人。而律师履行辩护职能的首要条件就是律师与嫌疑人的会见,增加会见室、完善设施是积极贯彻落实“两院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的体现,其背后反映的是对律师这一职业的理解与尊重。这有利于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体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西安市律师协会会长姚子奇说。


    另外,为了提高律师会见室的利用效率,保障律师会见工作有序、高效,西安市看守所适时开通了律师会见网上预约平台,公布了预约电话。


    今后,西安市其他区县看守所也将以西安市看守所为参照,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改善律师会见的硬件设施,进一步保障律师和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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