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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入选国家级试点 5月1日起办这件事更简便啦

发布日期:2021-04-20 | 来源:西安发布 
核心提示: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自2021年6月1日起,全面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自2021年5月1日起,在海南、陕西、大连、厦门开展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试点。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自2021年6月1日起,全面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自2021年5月1日起,在海南、陕西、大连、厦门开展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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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税务总局介绍,财产和行为税是现有税种中财产类和行为类税种的统称。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通俗讲就是“简并申报表,一表报多税”,纳税人在申报多个财产和行为税税种时,不再单独使用分税种申报表,而是在一张纳税申报表上同时申报多个税种。对纳税人而言,可简化报送资料、减少申报次数、缩短办税时间。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的税种范围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等10个税种。不同纳税期限的财产和行为税各税种可以合并申报。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增值税、消费税的附加税种,与增值税、消费税申报表整合,不纳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范围。纳税人申报增值税、消费税时,应一并申报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附加税费。国家税务总局将根据试点情况,2021年适时在全国推开。新申报表中,除实行主税附加税费合并申报外,消费税申报也进行了简并优化。


Q1:为什么要简并税费申报?


一是优化办税流程。合并申报对申报流程优化改造,将10个税种申报统一到一个入口,有利于解决“入口多、表单多、数据重复采集”等问题。


二是减轻办税负担。新申报可实现已有数据自动预填,大幅减轻纳税人填报负担,降低纳税人申报错误概率。三是提高办税质效。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税额自动计算、数据关联比对、申报异常提示等功能,可有效避免漏报、错报,确保申报质量。


Q2:怎么进行税费申报?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各税种统一采用《财产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纳税申报前,需先维护税源信息。信息没有变化的,确认后直接进行纳税申报;税源信息有变化的,通过填报《税源明细表》数据更新维护后,进行纳税申报。


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新启用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等表单中,附加税费申报表作为附列资料或附表,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消费税申报的同时完成附加税费申报。


Q3:怎么提供税源信息?


对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等稳定税源,可以“一次填报,长期有效”


对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资源税等一次性税源,纳税人可在发生纳税义务后,立即填写税源明细表,也可在申报时填报所有税源信息


Q4:必须一次性申报完毕吗?


合并申报不强制要求一次性申报全部税种,纳税人可自由选择一次性或分别申报当期税种。


Q5:各税种纳税期限不一致,能合并申报吗?


可以合并申报。按期申报但纳税期限不同的税种——例如,某企业按季度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月汇总缴纳印花税,则在4月征期内,该企业可以合并申报一季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和3月份印花税。


按期申报与按次申报的税种——例如,某企业按季度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3月15日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则在4月征期内,该企业可以合并申报一季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和3月15日耕地占用税。


Q6:合并申报对房地产交易税收申报有影响吗?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后,不动产登记办税有关申报表单仍可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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