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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办理难 老人去世27年火化证明不能证明死亡

发布日期:2015-05-26 | 来源:华商网 
核心提示:“人都火化了,怎么证明一位老人27年前就去世了会这么难?”为了让派出所在已离世的祖母的火化证明上盖章,西安的吴女士帮父亲跑了很多天也没办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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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着火化证明足以证明人已去世,没想到还是不行 华商报记者 潘京摄


    父亲要继承爷爷的房产,却在奶奶的“死亡证明”上卡了壳——日前,为了让派出所在已离世的祖母的火化证明上盖章,西安的吴女士帮父亲跑了很多天也没办下来,原因是派出所查不到死亡登记,社区又找不到身份信息,对此,吴女士不解,“人都火化了,怎么证明一位老人27年前就去世了会这么难?”


    要证明祖父母已“死亡” 房产才能过户到父亲名下


    吴女士家住西安市保吉巷小区。多年前,位于四府街的祖宅拆迁,家里分得了两套房产。“房产在爷爷名下,爷爷去世后,父亲就想把两处房子的产权继承下来,可是当时还有两个姑姑在外地,所以就一直放着”。


    “最近,我两个姑姑都先后表示,自愿放弃继承我祖父的两处房产,由父亲继承。”吴女士说,父亲已经退休,年龄大了,身体也不好,所以就让自己把这件事给办了,她想着也没啥难的,就到市房管局咨询,得知过户需要公证,而公证的前提是证明祖父母已去世,父亲是房产法定的继承人。


    祖父生前是西安市民政部门干部,死亡证明资料完备,可祖母的后事是一个亲戚帮着办的,什么材料都没留下,无奈,吴女士到公证处咨询,却被告知“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只有两人均不在世了,房产才能被继承”。


    吴女士说,祖父是1991年去世的,祖母早在1988年就已离世,这么久,万一找不到祖母的死亡证明该怎么办?


    派出所、居委会不盖章“死亡”难“证明”


    吴女士很快找到祖母当年病逝的医院,但院方告诉她,由于时间太久,档案室搬迁,以前的死亡档案查不成了,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她又找到当时火化的西安市殡仪馆,好在殡仪馆顺利给她开出了一份火化证明。


    该证明显示,吴女士的祖母是在1988年5月11日在该馆火化的,经办人姓陈。随后她拿着火化证明来到公证处,却被告知只有死者所在辖区的派出所在火化证明上盖章确认才行。


    于是,她来到西大街派出所,但查询户口信息发现已没有祖母的名字,但也未销户,由于查不到死亡登记记录,派出所没有出具死亡证明,该所档案室的一位工作人员告知,只有死者所在社区居委会、社区医院盖章确认火化之后,才能办销户。


    由于其祖母所在的社区居委会亦找不到任何身份信息,居委会没有盖章,如此一来,社区医院也就不可能盖章了。5月25日上午,华商报记者与其来到社区所属的南院门街道办,据党工委办公室一位负责人介绍,居委会盖章需要有依据,“没依据谁敢盖章?”该负责人称。


    吴女士很是不解,“人都火化了,怎么证明一位老人27年前就去世了会这么难?”




责任编辑: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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