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记者一行再次来到金陵洼采石场,一位胡姓负责人接受了采访。
当记者就村民反映采石场环境污染大,村民怨声载道时,胡姓负责人称采石场每天有两辆洒水车轮流洒水,碎石口安装了除尘器。随后,胡姓负责人表示近期采石场还专门前往江西考察了除尘设备,大概在两周后就会安装到位。
记者:“采石场相关手续是否齐全。”
胡姓负责人:“手续齐全,《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都有。”
随即,胡姓负责人安排工作人员拿来了采矿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上显示有效期限为叁年,自2013年6月24日至2016年6月24日,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4.8万立方米/年,矿区面积为0.0496平方公里。对于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主要负责人为夏全玉这个问题,胡姓负责人称,早期他从夏总手上转让过来一些股份,成了采石场的大股东,但是相关手续还未变更。
记者:“我们在现场看到,现场大部分设备无环保措施,环境污染大,那么能否看下采石场环评手续。”
胡姓负责人:“有环评手续,但在夏总那里,夏总在西安开会,暂时无法提供。
现场灰尘满天飞,碎石传输设备不遮挡,环境污染大,这样的采石场环保局又是如何通过环评验收的呢?随后记者前往扶风县环保局调查采访。
在扶风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称,环保局连续在2012、2013、2014三年对金陵洼采石场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每一次检查都停止生产,而且环保局每次都要求补办环保手续,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尽快进行环保验收,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不得开工生产。
工作人员:“没有,在2012年7月份做过一个环评报告,按程序上讲,在企业完善环保设备,主动到环保局申请环评验收后,环保局才去验收,验收合格之后采访生产,但是三年了,金陵洼采石场至今没有申请环评验收。”
记者:“没有环评手续,那么采石场炸山采石属于什么行为?”
工作人员:“属于非法生产。”
在记者的要求下,工作人员拿出了一份对扶风县金陵洼建材有限公司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的决定书回执单。按照处罚决定书要求,环保局对企业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逾期未改正的,环保局将按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处理,并申请扶风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责任编辑:孙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