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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国地税部门合力助推经济转型升级

发布日期:2016-09-18 | 来源:陕西日报 
核心提示:渭南市国地税部门在全面打造合作“升级版”的过程中,合力助推市场活力,主动对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立足用足、用活、用好现有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支持全市能源化工、房地产、高新技术等产业。

    渭南市国地税部门在全面打造合作“升级版”的过程中,合力助推市场活力,主动对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立足用足、用活、用好现有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支持全市能源化工、房地产、高新技术等产业,化解过剩产能,延伸产业链条,走活了服务渭南区域经济发展的“联手棋”。


    支持企业改制重组,积极稳妥去产能。上半年,渭南国地税部门共同宣布对企业在资产重组、资产处置、股权优化、改制上市过程中符合条件的行为联合给予政策上的减免优惠:企业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包括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不征收增值税,通过税收政策导向,发展大企业大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提升产业竞争力;加快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支持煤炭企业按规定缓缴采矿权价款;对高耗能、高污染、低产出、开采设备技术落后、税收贡献率低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按照规定坚决予以清理或停止执行;积极落实各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劳务及服务增值税、所得税优惠政策。


    支持各级政府对不同类型的产能进行分类处置,引导煤炭、钢铁等行业主动退出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全市煤炭行业共消化过剩产能436万吨,进一步调优了产业结构。


    引导住房合理消费,有序发展去库存。目前,渭南全市实行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为家庭唯一住房,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且为家庭唯一住房按1%征收契税,仅此一项,2015年全市全年共减免契税347.36万元,有力促进了居民住房消费的增长;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共减免42.19万元,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84.3万元,个人转让自用五年以上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共减免66.02万元;个人超过五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免征营业税,共减免营业税3163.23万元,城建税208.8万元,教育费附加98.54万元,地方教育费附加64.63万元,有力促进了全市二手房市场发展。


    支持资本市场建设,防范风险去杠杆。支持信用担保机构发展,对符合规定的准备金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减轻了企业负担;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给予印花税、契税减免优惠,促进了中小企业遍地开花,蓬勃发展;积极推进信用融资,支持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发展,释放了经济发展的内在活力,推动了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和应用;大力发展股权融资,推出所得税税前扣除、分期纳税等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企业新三板上市,对个人持股给予减免个人所得税优惠,减轻了企业资金压力,促进了资本市场的有序发展。


    鼓励创新驱动发展,精准发力补短板。国地税部门联合认定陕西纽兰德实业有限公司、渭南正奇印刷包装机械有限公司、渭南秦亚印刷包装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和渭南科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等印刷机械制造高新技术企业4户,进一步促进了传统装备工业技术的升级换代,同时,对全市16户高新技术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1774万元。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累计加计扣除11095万元,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改造;利用各种税收优惠鼓励新能源企业、软件企业、现代农业服务企业加快发展,减免所得税721万元。


    上述成果是渭南市国地税部门通过整合征管资源,实现管理协同、征管互助和信息共享所取得的。目前,渭南市国地税部门已共同签署了包括4大类44个小项目的13项合作协议书,双方会同财政部门制定了《渭南市税收保障管理暂行办法》、《渭南市税收保障管理考核办法》和《第三方涉税信息采集管理办法》,开发并搭建了第三方信息交换平台,联合采集全市48个部门涉税信息并联合开展税收分析,让“死数据”变为“活资源”,由“两张网”变为“一张表”,提高了税收分析精准度。在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中,国地税部门交流获取纳税人信息共计10.9万条,核实名单外纳税人2502户,做到了底子清、基础明,全面盘活了涉税资源。(仇永顺 王新彦 本报记者 杨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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