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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青河牧民捡到狗头黄金 归属权受争议

发布日期:2015-02-06 | 来源:现代快报 
核心提示:天山网讯近日,据媒体报道,新疆青河县一牧民上周意外捡到重7.85公斤左右的一块狗头黄金,这块黄金酷似中国地图。捡到金块是好事,但金块归谁所有、牧民能得利多少,还是悬念。据当地史志办工作人员称,这是迄今为止在新疆发现的最大一块狗头金。捡到的天然金块,所有权归谁?陕西秦港律师事务所律师史伟斌称,该牧民不仅不能自己保留捡到的金块,更不能拿到市场去买卖

 

 什么是狗头金?

   

     狗头金是指天然产出的、颗粒极大、形态不规则块金。狗头金的质地并不纯净,它通常由自然金、石英和其他矿物集合体组成。有的形似狗头,称之为“狗头金”,有的形似马蹄,称之为“马蹄金”。但人们通常将这种天然块金称为狗头金。其产出相当稀少,其价值通常远超过同等重量的纯金,故被人们视为宝中之宝。

 

    世界最大狗头金

    重达285.77公斤

 

    根据统计资料,迄今世界上已发现大于10公斤的狗头金约有8000~10000块。数量最多的在澳大利亚,占狗头金总量的80%。其中最大的一块狗头金就产于澳大利亚。这块名为霍尔特曼的狗头金重285.77公斤,含纯金92公斤,其含金率为32.2%。

 

    1982年,我国黑龙江省呼玛县兴隆乡淘金工岳书臣,休息时无意中用镐刨了一下地,却碰到了一块重3.325公斤的狗头金。1987年,四川省白玉县孔隆沟,有一个盛产黄金的山沟,先后找到重4.8公斤和6.136公斤的大金块。

 

    捡到的天然金块

    需要上缴国家吗?

 

    连续几天来,众多亲朋好友都来到捡到7.85公斤特大金块的牧民家里,一睹这难得一见的奇物。有网友称这下牧民翻身了,一夜之间发财致富,可以把金块卖掉,改善改善生活。不过,也有网友担心金块会不会被国家收走?

 

    对此,重庆康渝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保艳认为,首先需要专家对金块进行鉴定,确定是否属于天然矿产或文物;如果属于矿产或文物,则需要上缴国家。陕西秦港律师事务所律师史伟斌称,该牧民不仅不能自己保留捡到的金块,更不能拿到市场去买卖。

 

    “天热的黄金属于国家贵重物品,是矿产资源的一种,根据《矿产资源法》的规定,属于国家所有。” 史伟斌说,如果牧民自己占有的话将涉嫌犯侵占罪。《矿产资源法》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

 

    史伟斌说,如果经鉴定,金块属于文物,则也需上缴国家,根据《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发现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哄抢、私分、藏匿。“牧民需要将金块交给当地政府,但国家需要给予对方适当的奖励和保管费用。” 史伟斌称。

 

    截至记者发稿,新疆青河县官方尚未就该“狗头金”所属作出表态

 

 传说

    相传清朝时,地方官员为了博得老佛爷的欢心,曾想挖一块狗头金送给她做生日礼物。他们发动了许多人找狗头金也没有找到,离过生日的日子越来越近,最后只好作罢。可见这种东西可遇而不可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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