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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意见》中,关于扩大试点高校办学自主权,以及考试招生与选拔方式改革相当引人关注。
如何扩大试点高校办学自主权
《意见》提出,允许试点高校在国家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总体框架内自主制定招生考试方案,并按隶属关系报主管部门审核,根据专业布控预警、社会需求、学校能力和行业指导,允许试点高校在建立新专业设置机制或老专业替换新专业的结构调整机制基础上,建立自主设置新专业的报备制度。
对于如何扩大用人自主权,《意见》中专门提出了几个尝试:对符合条件的试点高校,下放教师高级职务(职称)聘任权;开展校长、院长公开选拔试点,支持引进优秀企业管理者担任领导干部;允许试点高校采取市场融资的办法引进先进技术装备、建设生产化实习实训基地。
考试招生与选拔方式如何改革
《意见》提出,我省将积极探索有利于应用技术人才选拔的考试招生制度,招收具有技术技能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学生。可以通过基于统一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情况的多元录取机制招收高中毕业生;可以通过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统一测试招收中、高等职业院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和在职优秀技术技能人才;可以面向合作企业、社区,经省招考院批准下单独组织考试招收成人继续教育学生,培养应用技术人才等。
免试入学
录取或这样
●高职院校获得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以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的毕业生可免试入学就读相关专业。
●人才紧缺的特殊艰苦专业的高职院校毕业生可免试入学就读相关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