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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一小区楼房成“楼颤颤” 开发商竟是县国土局干部

发布日期:2015-07-02 | 来源:华商网 
核心提示:业主们称,双脚踏进新房,稍微一跺脚,就能够感觉到楼板在颤动;小区下水管道并未接入县政管道,而直接排入一旁的空地;窗户质量不达标,用手就能摇动。业主们反映,该工程开发商竟然为靖边县国土局的一位工作人员杨某。

原标题:客厅跑动楼板就颤动 靖边一小区楼房成“楼颤颤”


楼房的窗户质量不好,推一下能感觉有轻微的晃动 记者高羽珑 摄


    近日,在靖边县靖景家园居住的多位业主反映,他们居住的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但这样的房屋竟通过了验收。


    业主们称,双脚踏进新房,稍微一跺脚,就能够感觉到楼板在颤动;小区下水管道并未接入县政管道,而直接排入一旁的空地;窗户质量不达标,用手就能摇动。业主们反映,该工程开发商竟然为靖边县国土局的一位工作人员杨某。


    记者亲证


    客厅里轻微跑跳 就能明显感到地板颤动


    2011年6月,常年在靖边县打工的贺虎林,以3100元/平方米的价格购买了位于该县张家畔镇双家湾村靖景家园一套120余平米的房屋,然而,这套房屋竟成了贺虎林的心病。按合同规定,2013年6月30日,该小区就应交房,可直至2014年2月,开发商才陆续通知业主可以收房了。


    贺虎林说:“靖景家园的土地是由靖边县水产站提供的,由榆林市兴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建南北两栋楼,每栋楼18层,共有300余套房屋,建成后,向水产站职工分发40余套住房,其余对外出售。但没想到,迟交一年多的房屋,竟出现了严重的质量问题。”为了维权,贺虎林以及小区的不少业主尚未对房屋进行装修。


    贺虎林说,小区多位业主家中楼板质量不达标,轻微跑跳,两三米外就能感觉到颤动。6月28日,在贺虎林的带领下,华商报记者来到该小区北楼6层4单元602室的一位业主家中,因急于入住,这名业主装修了新房。


    华商报记者在现场看到,只要业主在客厅里轻微地跑跳,站在一旁的记者就可以明显地感觉到地板在颤动。这位业主称,遇到刮大风时,走路脚步重一点,就能感到地板在晃动。“我们家人都被吓坏了,直到现在都不敢使劲踏地板,房子装修时,负责小区施工的工程队还特意补助了2万元,称日后不会出现任何装修质量问题。”该业主说。


    业主忧心


    没化粪池 窗户不牢靠 房屋问题多多咋解决


    贺虎林告诉华商报记者,同楼层的多位业主家都有这样的问题,只是颤动程度不同。华商报记者在该小区看到,因多名业主要维权,很多房子并未装修,反而在门上贴了低价对外销售的广告。


    除了地板颤动,其他问题也很令业主担忧,在该小区南楼3单元201室的一名业主正在装修房子,因房屋窗户脆弱,业主王先生花费2万余元重新安装了家中的所有窗户。王先生说,原来的窗户用手都能摇动。如果住在高层,刮风时窗户晃得厉害,根本不敢居住。华商报记者在王先生家客厅的窗户旁看到,窗户与水泥墙相连处,由一溜塑料泡沫填充着,王先生正雇工人重新施工。


    小区没有化粪池也是业主们担心的问题,“目前我们最担心的是,小区未建化粪池、下水管道也未与县政管网相连。”王先生带着记者来到小区南楼东侧一块空地上,可以看到开发商在地上挖了一个大洞,水和其他脏物均被排到这里,每日用排污车进行清理。“我们担心下大雨,水排不出去会倒灌。”王先生说。


    开发商回应


    该工程与其并无关系 有人借用其资质


    据了解,这样的房屋竟通过了靖边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验收,该站还在多位业主家里的墙上贴了“验收合格”通知单。业主们说,为了维权,他们多次与该小区开发商——榆林市兴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张兴美沟通,但张兴美始终拒绝回应,还称该工程与其并无关系,只是有人借用其资质。


    6月30日,华商报记者联系了张兴美,他同样回复称,“小区是由杨某投资建设的,如遇质量问题,可与杨某联系。”


    华商报记者通过调查发现,杨某系靖边县国土局工作人员,并担任过该局监察大队某部门主任一职。为了与杨某取得联系,华商报记者多次拨打其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靖边县国土局一位工作人员则表示,杨某虽为该局工作人员,但长时间未上班。


    律师说法

  

    房屋主体结构如有问题 业主可要求解除合同


    靖景家园小区真的通过质监验收了吗?7月1日上午,靖边县质监站站长贺波表示,他们未向该小区出示相关手续。他说,质监报告主要针对小区梁板砖质量的情况说明,如果该小区通过质监站验收,会贴出标有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且上面会有站长等多人的签名。他解释,靖景家园的质监报告有可能是伪造的。


    对于杨某系公职人员却长期在外经商的说法,榆林市纪检委信访室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会进行调查核实。


    而针对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业主应该如何维权,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丁称,业主房屋存在颤动感,可以要求有检测资格的机构进行权威检测。如果确定是房屋主体结构存在问题的,可以要求开发商解除合同。她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目前,小区业主已经委托陕西中盛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对房屋结构进行检测。




责任编辑: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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